为了让这份珍贵史料能被更多人看到,一群荷兰与比利时的学术机构,包括安妮法兰克基金会与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KNAW),把手稿做成免费的线上学术版本公开。为了尊重这条“著作权国界”,他们刻意把服务器架在比利时,并用地理封锁技术挡掉来自荷兰 IP 位址的访客;荷兰读者点进网站,只会看到一则说明页面,告知为何无法进入。
Anne Frank Fonds 为何告上法院
但持有荷兰境内著作权的瑞士基金会 Anne Frank Fonds 并不买账,决定提告。理由很直白:VPN 太容易取得也太容易操作,任何荷兰用户只要开启 VPN、把自己伪装成身处比利时,就能绕过地理封锁看到受保护的内容。Anne Frank Fonds 主张,既然翻墙这么轻松,学术机构的地理封锁形同虚设,网站实质上仍在对“荷兰公众”传播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应该负侵权责任。
欧盟法院认证 VPN 合法:翻墙查看地理封锁内容不算侵犯著作权
欧盟最高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荷兰与比利时学术机构为公开安妮・法兰克日记手稿而采用的地理封锁措施合法有效;即使有读者能用 VPN 翻墙,出版方也不需要因此负着作权侵权责任,VPN 业者同样不必为用户的规避行为负连带责任。
(前情提要:最大盗版图书馆|美法院判 Anna’s Archive 赔 1,950 万美元、全球域名封锁,用其训练的 AI 慘了?)
(背景补充:拥有 2000 万用户“快连 VPN”宣布退出中国!大陆祭史上最严封网:IDC 直接断线、翻墙沦为颠覆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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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高法院本 7 月甩出一记重锤判决:VPN(虚拟私人网络)被正式认定为“合法技术工具”,翻墙看到原本被地理封锁挡掉的内容,不算著作权侵权。这起编号 Case C-788/24 的判决,替“无边界的网络”与“有边界的著作权法”之间,画出一条务实的分界线,责任不在使用 VPN 的读者身上,也不在提供 VPN 服务的业者身上。
而整起事件要从一本日记说起。
一本日记, 两种著作权命运
在二战期间知名的安妮日记,著作权状况在欧盟境内并不统一。由于各国著作权法尚未完全调和,这份手稿在比利时等约 60 个国家早已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能自由使用;但在荷兰,部分内容依然受著作权保护,得等到 2037 年才会到期。
为了让这份珍贵史料能被更多人看到,一群荷兰与比利时的学术机构,包括安妮法兰克基金会与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KNAW),把手稿做成免费的线上学术版本公开。为了尊重这条“著作权国界”,他们刻意把服务器架在比利时,并用地理封锁技术挡掉来自荷兰 IP 位址的访客;荷兰读者点进网站,只会看到一则说明页面,告知为何无法进入。
Anne Frank Fonds 为何告上法院
但持有荷兰境内著作权的瑞士基金会 Anne Frank Fonds 并不买账,决定提告。理由很直白:VPN 太容易取得也太容易操作,任何荷兰用户只要开启 VPN、把自己伪装成身处比利时,就能绕过地理封锁看到受保护的内容。Anne Frank Fonds 主张,既然翻墙这么轻松,学术机构的地理封锁形同虚设,网站实质上仍在对“荷兰公众”传播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应该负侵权责任。
这个逻辑乍听合理,却被欧盟最高法院直接驳回。
能被绕过,不等于无效
欧盟法院在判决中给出一句关键原话:地理封锁措施虽然无可避免可以被绕过,但“有人能翻墙”这件事本身,不能拿来直接证明防护措施失败。
法院的推理核心是,只要出版方采用的是“最先进”的地理封锁技术,就已经善尽合理的把关义务,不会因因为有读者通过 VPN 绕过限制,就要负起著作权侵权责任。反过来,著作权方也不能单凭“VPN 存在”这件事,就主张对方的防护措施完全无效,法院要求的是“合理有效”,而不是“绝对不可破解”的完美防线。
更进一步,法院也明确表态:VPN 或类似服务的提供者,不需要为用户绕过限制的行为负连带责任。这等于把 VPN 业者从盗版诉讼的风险名单上摘掉。
对一般用户与 VPN 产业的意义
这起判决把举证责任的天平,从“用户与 VPN 业者”搬回了“出版方”身上:内容平台若想守住地区授权界线,得持续维持跟得上时代的技术防线,而不是奢望能把每一个潜在的翻墙者都挡在外面。
对数以亿计的日常 VPN 用户而言,这是一个安心的讯号。加密流量、隐藏真实 IP、跨越数字边界收看内容,在欧盟最高法院的认定下属于“合法的消费性科技用途”,不会因此背上侵权罪名。TorrentFreak 指出,这项判决也被视为近年 VPN 产业在欧盟法律战场上最重要的一次胜利。
随着串流平台、学术资料库、新闻媒体都仰赖地理封锁来划分市场与授权,Case C-788/24 立下的先例,替“无边界网络”与“有边界著作权法”之间的长年拉锯,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