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把自己一手創辦的公司賣了21個億,然後卸任CEO,轉身走了。


說真的我混互聯網圈快二十年,這種人真的太少見了。見多了創始人把公司當成自己命的,風光的時候覺得自己是公司的神,離了自己整個團隊都轉不動,真等公司走下坡路了又死扛著不肯走,最後鬧得灰頭土臉被踢出局的比比皆是。
當年YY正是最火的時候,月活直接破億,市值沖到最高點,李學凌直接選在這個時候抽身,連個告別演講都沒有,收拾完辦公室交工牌就走,跟普通員工離職沒啥兩樣。
說白了很多人都有幻覺,把平台當本事,把職位當自己的身份標籤。真正的狠人從來不需要靠這些外物證明自己,能拿得起放得下,才是真的活通透了。$B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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