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具允哲(Koo Yoon-cheol)于27日宣布,政府正在考虑对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物业实施差别化税收待遇,并表示非住宅类物业可能无法获得与自住型住宅相同的税收优惠。具允哲在首尔中区韩国商会举办的房地产政策公开论坛上发言时强调,此次税制改革并非出于惩罚目的,也不是为了增加整体税负,而是依据住房用途与价格对税收政策进行合理化。
该表态出现在围绕韩国房地产征税体系持续争论之际,尤其涉及多套房持有与住房可负担性。
具允哲表示:“我们正在考虑基于住房价格和住房持有目的,制定公平且合理的税负以及税收政策。”他澄清:“住房从根本上是用于居住的地方,我们非常关注人们实际居住的住房的居住稳定性。”
具允哲指出:“至于持有非住宅住房,似乎存在很多争论,即(税负)是否应当与居住在(自家住宅)的人相同。”他补充说:“不少市民表示,非住宅物业不应享受与住宅相同的税收优惠,并且也有意见认为超高价房的税负较低。”
副总理强调:“我们也在考虑如何减轻持有一套住房者的缴款负担”,并重申:“我们这样做是从合理化和常态化税负的角度出发,绝非通过征税扩大公民负担。”
就“加强持有类物业税”与“减免资本利得税”的关系,具允哲表示:“我们将考虑为居住在适当规模住房的人(提供减免)。”不过,他解释道:“对于长期持有、且未进行居住的物业,以及多套房持有,我们将考虑对资本利得税税负进行区分。”
具允哲还补充说:“你们提出了出售机会的问题,我们会在这些方面进行考虑,以便市民不会陷入困难。”他同时提到:“就交易税和综合不动产税的方向而言,对于非住宅情形,处理方式将很难与住宅完全相同。”
副总理具允哲就区域住房市场挑战发表讲话,称:“也有人担心如何解决这种情况:人们出售区域住房并搬到首尔,因为区域物业卖不出去。”他强调:“我们在倾听市民的声音,并考虑如何在支付能力与合理性基础上落实税制改革。”
就提高非公寓住房供给的意见,具允哲回应称:“我们正在与国土交通部长协商,审查各种税收支持措施,以增加非公寓供给。”
韩国财政部长在27日就物业税宣布了什么?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具允哲表示,政府正在考虑对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物业实施差别化税收待遇,且非住宅类物业可能无法获得与自住型住宅相同的税收优惠。他强调,此次改革旨在基于住房用途与价格对税负进行合理化,而非增加整体税收。
韩国多套房持有者的资本利得税将如何变化?
具允哲表示,政府正在考虑对资本利得税税负进行区分,并将考虑为居住在适当规模住房的人提供减免,而长期持有、且无居住情况的物业以及多套房持有可能会面临不同的资本利得税处理。他还提到,政府将考虑提供出售机会,以避免市民遭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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